我的家乡

我这半辈子

(写在前面:绘画大师齐白石说过,绘画的境界要在“似与不似之间”。其实小说亦然。鄙人这些年读了点小说,个人最喜沈从文的文字。现在把自己的拙作发点上来,欢迎朋友们批评、指正。)

这些年一晃悠,我就三十多岁了。有时自己都不敢相信。对绝大多数人而言,三十几年的时光,人生的半辈子就已经过去了。到了这个年龄,才感到时光是多么的残酷无情。杜拉斯在她的《情人》里写道:“才十八岁,就已经是太迟了。在十八岁和二十五岁之间,我原来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

我二十刚出头的时候,还没有真正读懂《情人》。那时读这些文字,觉得作者似乎过于夸张。可现在再读这些文字,只有锥心的疼痛。记得短命天才王小波也写过这样的感想。我想,王小波读懂《情人》的时候,年纪应该跟我现在差不多,也许更年轻。因为生活在动乱年代的人,应该早熟些。王小波青少年时代,中国大动乱;杜拉斯青少年时代,世界大震荡。所以,杜拉斯比王小波早熟;王小波比我早熟。何况杜拉斯又是位女性作家,生活在艺术家的精神家园——法国。所以,她在十八岁时就有了苍老感一点也不足为奇。我们中国的天才女作家张爱玲,不也是一位早慧的大家吗?

也许有人要质疑:我把这么些名家摆出来,是不是为了把自己归类到他们中去?我要肯定地告诉你,这绝对是误会!

首先,我前面提到的三位前辈,他们自小就生活在大都市里,而我只是一个卑微的农村孩子。我的生活环境与他们有天壤之别

其次,他们都生活在动乱年代,阅历丰富而深刻。而我生活在和平年代,人生阅历平淡而肤浅。

如果再找,还可以找出许多差别来。比如我所受的教育比他们差,还有我所交往的人多数是乡下人。

我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既然明白了这些,就不会妄本自尊大。何况,我从小就在卑贱的环境中成长,积攒不起妄自尊大的资本。

不过,实话告诉你,我曾经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做过作家梦;因此也读过不少文学书。梦如一个彩色气球,早被多刺的现实生活戳破了。但我脑子里还残留着许多作家的名字及他们作品里的故事碎片。在平日里,跟朋友聊天时,我会不自主的说起他们或他们的作品。我接下来就要写自己的故事了,在写的过程中,可能仍然会无意中提到一些作家。如果这样,只能代表我对他们仍旧怀着深深的敬意,但不代表我要追随他们,继续自己的作家梦。因为生活中,我已无数次彻骨地体会到了“不可能”。我已认可了生活的无为。

我之所以要写自己,是因为我现在有大把的闲暇时光。我的写作一是为了消磨时光,再就是为了排遣寂寞。我不太关注别人,所以只有写自己了。我得先告诉有兴趣读我故事的朋友,我的故事没有精彩和离奇;“失望”倒成了我这半辈子的主色调。如果你为了追求精彩和离奇的话,请你就此打住,不要再往下读我的故事了。如果你想知道,“失望”之水如何一次次把我的希望之火浇灭,请你继续耐心的读下去。

在此,我再说一遍,我更无意把自己比做沈老前辈。我十分清楚:我只是个卑微的乡下人。你接下来读了我的故事就会知道,我这么说绝不虚伪。

 

第一章 童年

 

我的家乡

我的家乡在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格林镇的一个小村庄,是个在外人看来没有多大特色的小村庄。就像我的乡亲,曾经共有一个祖宗,他们不管是在长相或言行上,总有几分相似。我的家乡亦是如此,正安县大多数村庄——整个村庄主要是由青瓦土墙的房子组成,间或有几间木板房和青砖房。这些房子或疏或密地分布在一个山脚下,极随意地形成一个群落,就此组成了一个村庄。

房前屋后一定会栽种着各种树木——有落叶的油桐和梧桐,有常青的毛竹和柏树,有开花的刺槐树,还有橘子树、桃树、梨树这些常见的果树。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十分随意的。

家乡的人们也是十分随意的。

你看那些乡亲,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穿着打扮从来不讲究搭配,不管什么样式的衣服,他们都会一股脑儿把它们穿在身上,鞋子多数是自家做的布鞋。干农活的男人从春天开始,直到秋天,无论下雨还是天晴,白天都光着一双赤脚,只有到了冬天才穿鞋。他们长长短短的衣服上经常会粘着尘土或干泥。他们吃饭时,有坐在饭桌上的,有坐在门槛上的,有靠在墙壁上的,小朋友或姑娘常常端着饭碗走到一块边聊天边吃饭。总之,乡村的一切都是随意的。这些随意在我们孩子的眼里是和谐的,亲切的,美丽的。我们的村庄在外人看来也许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在我孩时的眼里,几乎处处都与别的村庄不同。每个地方,每个角落有些什么,我了如指掌。还有生活在这个村庄的人,我只须用耳朵听,听他的咳嗽声,听他的脚步声,我就知道是谁。

我的家乡是土气的,也有一个土气的名字。

其实,我们乡下人的乳名也都是土气的。我的家乡叫做金仔坪。这个名字,只有正安才会理解。因为“金仔坪”是正安方言。它的意思是黄金的总称。我们把青蛙叫确麻,把癞蛤蟆叫癞钯狗;把一种体形很小,皮肤呈褐色,喜欢生活在陆地上的蛙叫做土地麻怪。还有一种蛙,体形瘦长,背上、头上都有青褐相间的花纹,这种蛙喜欢生活在废弃的地窖里(我们家乡家家户户都有地窖,而且都挖在村边的山坡上。这些地窖主要是用来收藏红薯,有时也收藏些土豆或芋艿)。我们把这种生活在地窖里的蛙叫赖皮麻怪。

我的家乡以前就叫个名字,金仔坪。

据说,明末清初的时候,我们的祖先就迁徙到了这里,并在此繁衍生息。我们村子前面有个宽阔的稻田坝。在村子的南边,在水井有一棵硕大的枫树。我父亲还是小孩子的时候,那棵枫树就已经又高又粗了,下端的树干须五个大人手拉手合抱才能围住。树枝的顶端有个硕大无朋的老鹰窝。有意思的是,就在同一棵树上,距老鹰窝不远处,稍低的位置,居然还有一个喜鹊窝!而且,他们一直就相处得非常和睦。父亲从前告诉我这些时,总会说“老鹰不打窝边食,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句话。每年的霜降之后,这棵枝叶繁茂的枫树青绿的叶子就全都变红了。远远看去,就象一个巨大的火把,红艳艳地直插云霄。七、八里之外的人们,都能看到这个燃烧着的“大火把”。以前的金仔坪在周边村庄是相当有名的。这不仅因为村庄的美景,主要是因为村里有一片宽阔的稻田坝。一到稻谷成熟的时候就一片黄橙橙的就像黄金一样,我们村就因为这样得来的。

家乡的这棵枫树,在那个年代也未幸免于难,被连根铲除了。那是在“大跃进”大炼钢铁时期,山上的树被砍光了,公社干部、大队干部就带头先拆木板房,然后又砍村子周围的大树。那时是集体化,所有东西都是公家的。公社书记,大队书记都有权枪毙地主。那些牛鬼蛇神和落后分子常常被随意揪出来批斗、毒打。那时的公社干部,大队干部就是土皇帝。村民在他们面前不敢有半句怨言。我们村前的枫树就是当时的生产队长唐昌度与大队书记徐大海带领十几位民兵连干了一个多星期放倒的。等到我记事的时候,看到那棵枫树曾经生长的地方,只留下了一个十多米的大凹坑,像皮肤上长过一个毒瘤留下的疤痕。我曾在夏日的一个夜晚,身披蓑衣,藏在这个凹陷的疤痕里,等到村子里的一个小女孩经过时,突然跃出,把她的魂吓出了窍。那棵我一出世就再也见不到的大枫树啊,后来多次出现在我孩时的梦里。通过父辈们一遍遍的描述,那棵树已经长久地生长在我心里了。

此后,我们村就叫做金仔坪了。

为什么叫做金仔坪呢?我小时侯常想,那一定是我们村有太多的癞钯狗吧。各位从我前面的描述中已经知道,癞钯狗就是蛙类的总称。在我的家乡,癞钯狗真是奇多啊。

春天。早稻秧苗长到一寸多的时候,晚上,整个村庄就沉寝在一遍蛙鸣声里。蛙鸣声有时把狗的咴叫声也会淹没。直到清晨,蛙鸣声还不绝于耳。太阳出来了,小草、秧苗上的露珠吸收了阳光,慢慢的蒸发了。这些水雾在半山腰,在田地间织出一条条轻薄的丝带,早出的人们身披金光,在这些似有似无的织带里隐约浮动。到了这个时候,蛙声才慢慢停止。也许是乡亲们的脚步声惊扰了它们?也许是太阳的亮光干扰了它们?总之,它们全都销声匿迹了。

夏日。白天,大人们忙于收割稻子;孩子们就在水田里欢快的抓泥鳅和青蛙。尤其是抓青蛙,几乎所有的孩子都会欢呼雀跃。因为抓麻怪的乐趣最大。大人们割稻割到只剩下巴掌大一块的时候,那些被赶到一块的麻怪就再也藏不住了,它们纷纷往外逃窜。这时孩子们躬着背,如一支支在玄上的箭,随时准备着射向目标。他们的眼睛死死地盯住往外逃窜的麻怪,直到把它们一个个逮住为止。

夏天的夜晚,这时节池塘里的水浅了。那些石霸麻怪就在水的边沿歇凉。精力旺顺的年轻人打着手电筒,到池塘里抓青蛙。那些青蛙被手电筒的强光照住眼睛,什么都看不见。还未等它们反应过来,一个长柄的尼龙罩就把它们罩住了,一只有力的大手就把它们捉进了鱼篓里。

这就是记忆中叫做金仔坪的家乡,是我生长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接下来我将继续讲述与我共同生活过的乡亲。

作者:万波 转自:正安论坛

THE END